实际中,买到新房之后,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过,因为许多人之前没办过不动产登记,所以,就会不知道去哪里办。目前,我国就不动产登记做了新规定,大家按照最新的规定去办就行了。 目前不动产已实行统一登记,但具体到哪个部门登记,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所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可咨询当地政府人员获悉相关情况。 因为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不动产需要实行统一登记,但在全国范围内,现在还没有明确且统一的登记部门,各地各县市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的。 在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基本上要走下面几个流程: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为此,你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 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文件登记等。 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为:提出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登簿——发放权证。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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