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01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科。 02 /考试题型 1、《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都为客观题,均为80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 2、《案例分析》主观+客观,6道大题; 3、三科总分均为120,72分及格。 03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内容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熟练运用相关消防专业技术和标准规范,独立辨识、分析、判断和解决消防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1、燃烧与火灾 燃烧、火灾、爆炸、易燃易爆危险品; 2、通用建筑防火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安全疏散、建筑电气防火、建筑防爆、建筑设备防火防爆、建筑装修、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灭火救援设施; 3、建筑消防设施 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自动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消防供配电。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 1、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 2、建筑防火检查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防火防烟分区检查、安全疏散设置检查、易燃易爆场所防爆检查、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湿检查;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管理 通用要求、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与维护管理、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涉及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在实际应用时体现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执业能力。 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的模式可参考题库。 想了解更多关于消防工程师备考的信息和资讯,可以访问树锦教育网站 www.shujined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