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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不明确借贷利息该如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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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 1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间借贷根据实际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分为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其中的有偿借贷,很明显就是当事人是之间就借贷约定了实际利息的,不过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当事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那么,借贷合同不明确借贷利息该如何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在借贷合同中没有明确利息,视为不支付借款利息,也就是该借款利息无需偿还。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如期履行,则可能会产生逾期利息。根据合同法第61条,如果在借贷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根据借贷合同进行补充约定,约定利息标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利息,双方当事人予以签字核对,该补充协议有效,利息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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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依照以上解释,出借人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借贷利息。由此也提醒了各位,在借贷的时候,一定要先就利息做出约定,当然也是可以不约定的。这样做就是避免日后就利息产生纠纷,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网贷催收,小贷逾期催收,民间借款产生的借条欠条催收等服务,平台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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