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受害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而肇事者是有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付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是非常多的,那么出交通事故肇事者有没有义务请护工?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出事故肇事者有义务请护工吗 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出现伤残的,并且受害人需要进行护理的,肇事者是有责任承担护理费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北京律师china.findlaw.cn/beij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