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我国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着诉讼时效的规定,超过了诉讼时效进行诉讼将很难获得胜诉, 就是说不管当事人存在什么样的纠纷法律都不再进行管辖以及追究责任,那么肇事逃逸十年以上还追究责任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肇事逃逸十年以上还能追究责任吗 如果侦查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仍应追究刑事责任。 即使没有立案的10年也没有过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形所对应的法院判决的刑度中最高法定刑来确定追诉时效的,由于没有具体的细节,所以无法判断。交通肇事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有期徒刑,所以依据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可得,最长追诉时效是15年。 肇事逃逸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以上的文章是来自北京律师 更多知识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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