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诉讼中,我们也会遇到不服拆迁补偿的情况,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征地拆迁决定不服的,我们可以应当向哪一级法院起诉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上海律师 拆迁诉讼申请到哪一级法院 一般而言,只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诉讼的对象,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补偿标准严重过低,不能满足日后正常生活的;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这些情况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邛崃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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