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定价法的计算公式是: 产品出厂价格=市场可销零售价格-零批差价-批进差价=(同类产品市场基准零售价格±产品质量或规定差价)×(1-零批差率)×(1-批进差率) 其中,在“同类产品市场基准零售价格”上加上或减去“产品质量或规定差价”,是指在使用这种方法时,要将本企业商品的质量、品种、规格、包装等与同类竞争商品进行充分比较,确定应加价还是减价。零批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之间的差额。零批差价与零售价格之比称零批差率。批进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批发价格与出厂价格之间的差额。批进差价与批发价格之比称批进差率。 例:某公司的新产品比市场上同类产品某方面性能明显优越,可以上浮5%差价,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为3 000元,零批差率为10%,批进差率为5%,试问该新产品出厂价格应该定为多少? 分析: 出厂价格=3000×(1+5%)×(1一10%)x (1-5%)=269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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