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领域,人们常常会听到相互保险和商业保险这两个词汇。虽然两个名字里都有“保险”两个字,但它们在各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本文就结合国内著名的相互保险组织——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下文简称:众惠相互),来和大家讲一下相互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1、参保人身份不同 参保人加入众惠相互后,可具有两个身份:一是作为投保人和众惠相互之间的合同关系;二是成为众惠相互的会员,会员“共建、共治、共享”。 总之,相互保险是以会员为中心的,会员与相互保险组织权益一致,共同维护自身权益,不存在博弈关系。 而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就是保险公司的纯粹客户。 2、所有权不同 相互保险是会员制,以众惠相互为例,所有参保的会员都是公司的所有者;而商业保险公司则是股份制,所有者属于极少数股东。 3、公司的宗旨不同 相互保险公司是为谋求所有参保会员的共同利益,一切为了给会员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保险公司则是为股东谋收益,以盈利为目的。 4、管理方式不同, 众惠相互实行会员的充分参与管理,公司的决策和核心管理团队(会员代表大会)是由会员通过选举产生的,实行民主治理、集体决策、自我管理;而商业保险公司则是股东决策、并委托职业经理人具体管理,参保人无权参与任何公司决策和管理。
综上所述,相互保险注重的是互相合作和共同承担风险,而商业保险更加注重商品化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营运。 正是因为和商业保险的这些区别,相互保险有效弥补了社保与传统商业保险之间的断层,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众惠相互就是这样践行的,众惠相互在成立初期就定位“小而美、专而精”,致力于满足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的特定保障需求,以工匠精神深耕细分垂直领域,搭建医疗服务生态体系,以相互保险机制优势,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增进人民福祉,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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