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求: 1、储存化学品的仓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并具有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机构。 2、危险货物入库前办理入库手续;出库时办理出库手续;库存量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3、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自燃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腐蚀性物质和有机溶剂;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影响通风散热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4、仓库内应配备消防器材设备(灭火器)及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灯),防火防灾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禁止无关人员入室,非经许可不得在仓内使用明火及其他电气设备。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时,须按有关制度操作和使用防爆工具 6、仓储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地面平整干燥无油污物、门窗紧闭完好无损坏等情况出现;有防水要求的区域要设置排水设施并经常清理积水防止渗漏现象发生。(例如:液化石油气罐区) 7、储存的危险货物有相应的品种标识和安全标签(GB18264-2001)。 8、对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应当采取隔离措施或者防护措施后存入专用仓库保管(比如:硝酸类物质需用塑料桶盛装密封好放入专用容器里)。 9、储运危货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牌或安装警报器。(如运输液氯的槽车需安装报警装置。) 10、仓储企业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储运危货的相应种类名称和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文件。(比如:甲苯存储时要放置于阴凉处远离热源避免光照防止氧化变质。 https://www.zoyet.net/hangye/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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