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屡见不鲜,其中问题的导火索多集中于物业费上,尤其是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多数业主看来,“我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就不该交物业费!”。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空置房屋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 为什么空置房屋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 1、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管理的着重点是物业 首先,来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的概念是如何定义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着重点《条例》中表述的非常明确,物业管理的着重点是“物业”,这些物业属于不动产,它不能像衣物一样能穿戴在身上,随业主去任何想要去的地方。 2、物业管理已从对“物”的管理延伸到对“人”的服务,最终体现出对业主的服务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两个司法解释中,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内容上又做了更大范围的诠释。不仅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还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3、物业服务是一种商品,它不应因业主是否使用而影响到它的价值 至今社会上大多数人还存有这样的观点:“是我们业主养活了物业公司。”他们没有认识到物业服务其实就是一种商品。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我们知道,物业服务价格是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项目的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种类和数量、植物品种、服务等级标准以及对项目总规模的考量等诸多因素来进行核算的。另外,物业服务企业还要考虑市场环境及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再予以适当降低部分价格,而后形成最终的服务价格。 在制定价格的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对一个项目空房率的多少并不知晓,企业不知道所购房屋的业主到底是为了生活居住还是为了投资盈利。假如一个服务项目的空房率在5%以内,企业单独确定一个优惠比率,问题尚可,但如果超出这个比率,再加上还有一些存在各种原因不交费的业主(如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承诺问题等),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利益。物业服务企业为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降低管理服务成本这种基本的企业运行方式来弥补空置房屋收费的不足,一旦管理服务成本降低,势必会影响到服务质量。那么,业主享受到的将不再是等值的物业服务。 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企业,最关心的首先是自己的利益,其后才会考虑如何服务社会,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例外。 5、物业费其实是一项生活投资,它能使你的物业保值增值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人愿意把多余的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基金市场,甚至定期购买彩票等,以其获得较大经济回报,但人们忽视了另一种投资形式,那就是按时缴纳物业费。其实,缴纳物业费本来就是一项生活投资,一个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如同一个优秀的股票经纪人或基金经理,他不但能使业主的物业保值,更能使物业增值,而你所得的回报,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但当你获得回报时,却又恰恰忽略了物业服务企业为此所做出的努力。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缴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 催天下作为一家物业费收缴综合服务商,响应国家号召,弘扬诚信文化,筑牢诚信基石,通过信用教育和科技赋能,依托“汇法信用生态圈”,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地解决物业费收缴难题。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之下,失信人欠款信息将被推送至风险预警系统,并向合作的金融机构、信用机构、政府信用平台、信用大数据平台开放,届时银行、小额贷款、征信机构、消费金融、电商平台、商业企业及失信人的亲友、工作伙伴等均有可能查看到失信人欠款不还的失信行为,让失信业主在金融和生活中都处处受限、寸步难行,促使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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