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 。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
在全国深化诊所审批制度改革近6个月后,《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出炉了,明确地方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该意见稿由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合发布。
集体统一修订标准的五个原因
原因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即将开始实施。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并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医师法规定,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执业医师个体行医,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但是,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个体行医。这一规定,不但以法律形式保障了医师个体行医可以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也可以依法办理备案手续,而且明确规定,执业医师个体行医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即可,既不需要获得主治医师职称,也不应该是执业满三年。
原因2: 10城市诊所试点已经结束,需要对试点情况画一个句号。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9号),通知决定于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明确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推广。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并明确将根据试点城市运行经验,适时在全国范围推广。如今,试点早已结束,需要结合试点经验,对诊所标准进行一个修订了。
原因3: 新型诊所层出不穷。近年来,我国诊所发展迅速,已由2010年的17.4万所发展到2021年11月底的27.5万所;满足各类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的新型诊所也是层出不穷,如果仅仅按照2010年颁布的诊所基本标准,只有一个诊所标准,显然不能满足开办诊所和行业精准监管的需要,因此急需制定新的标准。
原因4: 各地探索风起云涌且标准不一。基于实际需要,各地在诊所标准制定与完善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2017年4月,深圳市就颁布了深圳市诊所基本标准(试行),明确诊所可设置1-4个诊疗科目;每个诊疗科目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临床工作满5年,并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在本机构的,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要求诊所从业的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原因5: 开办与监管都需要新标准。由于各地诊所标准不统一,还有一些诊所标准不明确,给申请开办、审批或备案以及监管都带来不便,特别是专科诊所、全科诊所、医美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等尚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因此急需制定新标准。
新标准明确了中医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按照本次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先后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未来诊所将分类六类,即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这些诊所基本标准统一称为2022年修订版。由于进行了细分,所以对于每一类诊所,其诊疗科目做出了明确划分,不能交叉,而且严格按照诊疗科目对人员、设备、房屋进行了规定。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
诊疗科目限于中医科、民族医学科。配备中医(专长)医师的,应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其中对医师的要求是二选一: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诊疗科目限于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配备中医(专长)医师的,应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尽管可聘用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医师执业,但个人举办中医(综合)诊所的,须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综合)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冬青免费诊所软件 文章来源:二冬青智能云诊所管理系统 永久免费使用诊所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