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SEO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12|回复: 0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复制链接]

2263

主题

2263

帖子

349

积分

积分
349
发表于 2019-10-25 14: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权代理的合同往往为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往往是可撤销的合同。那么在撤销上面的期限是有特别规定的,不是无限制下去的,我们必须要清楚他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合同法》第75条规定,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层意思: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在前一规定不能适用情况下,才能适用后一层意思。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北京律师china.findlaw.cn/beijing

深圳圣晨国际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来咨询http://www.cmbagj.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 外链吧 | 雨住水巷 | 五金修配网 | 免费优化 | 全能百科 | 万能社区 | 链接购买
  • 在线咨询

  • 外链吧正规seo交流2群

    QQ|手机版|小黑屋|佛性SEO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7 23:30 , Processed in 0.049971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