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申报是大家最近比较关注的项目,由于奖补高,并且对于企业和行业发展都有所助益,今天小编来介绍一下这一项目的审核程序和注意事项。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联系小编咨询。 免费咨询:18715034835 (可加V) (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申报审核程序: 1.下发通知,由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申报通知。 2.组织申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组织评审,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4.资金安排,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研究提出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并经省发展改革委集体研究。 5.方案公示,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6.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计划。
管理监督注意事项: 1.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2)近三年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 (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2.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项目现场核查初审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 3.相关事项涉及的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4.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展对应企业及项目的涉企系统比对核准及项目资金的稽查核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完善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协助对涉企项目进行比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加强项目审核,避免重复、低(无)效支持。 5.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省级所有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出现问题较多的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需要适时修订,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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