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而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法院有离婚调解室吗?下面由宁波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院有没有离婚调解室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对离婚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所以会有调解室,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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