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指南,看完之后对于池州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一、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1、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企业不亏损。 2、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较强的科技研发持续投入能力。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每年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200万元;;企业近两年内开发的国家级(省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少于2个;企业年研发活动的投资额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不受此限制)。上述五项指标中任何一项应不得低于评价指标值。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研发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重大项目,产业化初期销售收入未达到5000万元的,在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时可以支持。 6、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等 二、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流程 (一)企业依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贸委、开发区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1)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二)市经信委按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依据初评结果,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部门组织专家择优进行综合评审,对评价得分高于60分(含60分)的,确定为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对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申报企业,不予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第七条 市经信委负责对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和推荐奖励。 《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指南》的内容就是这些,看完之后对于池州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池州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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