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条件范围及补贴流程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9 9550 (可加v)/ 0551 6530 0586 江苏省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范围及补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引领和现实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本年度推荐分为定向推荐项目和自由推荐项目两类: (一)定向推荐项目 针对科技助力传统工艺振兴、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智慧文化场馆建设、智慧旅游、数字文化、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文化和旅游装备提升等7个应用场景定向申报技术集成应用项目,所申报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项目入选后,文化和旅游部补贴10万元,省文化和旅游厅视情给予一定补贴经费。 (二)自由推荐项目 社会价值高、经济效益好的技术集成应用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 一类项目:项目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文化和旅游部给予每项补贴5万元,省文化和旅游厅视情给予一定补贴经费。 二类项目:项目应用场景明确、科技含量较高、示范效果较好、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文化和旅游部不予补贴,省文化和旅游厅视情适当补贴或不补贴。 江苏省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法人单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我国国籍,1962年3月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合作单位。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江苏省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本省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向文化旅游部择优推荐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申报平台网上申报。 (三)申报平台为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 (四)各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后,认真在线阅读《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五)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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