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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
四、企业研究开发审批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二)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三)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0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五、企业研究开发申请材料(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原有系统账号已停止使用,需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https://sticapply.sz.gov.cn)。办理人员通过“个人登录”和“法人登录”完成账号注册;科研人员进入“个人登录”模块,实名认证后,进行科研人员登记;办理人员通过路径(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高企培育资助)在线填报申请书(系统帮助手册详见附件1)。 (二)2020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3)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2018年9月9日以前成立,2018年9月9日至今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 2.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4)。 ....0755-26037122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截止至18: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截止至18:00)。 查看原文:https://www.kbosschina.com/zizhu/yanjiukai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