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口头合同纠纷怎么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怎么规避口头合同风险 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5、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以上全部内容来源上海律师www.lawtime.cn/shanghai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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