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 2021年北京市重点服务进口贴息资金申报, 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 每户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申报企业在 8月27日前,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辖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 2021年北京市重点服务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条件及材料,希望有所帮助。 对申请单位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取得付汇凭证的服务进口业务,以服务进口的付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实际贴息金额按当年支持资金总体规模、实际业务核准额度及申报企业数量综合确定)。每户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1. 申请单位应当在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质、正常经营; 2. 对发生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规定期间”)期间的实际服务进口业务进行支持,该进口的服务应符合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2019版),其中技术进口业务需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中进行登记。其他服务进口业务,需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 3. 相关业务应当在规定期间取得银行出具的进口服务付汇凭证,且付汇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三)2021年北京市重点服务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材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2. 《服务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服务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表》及项目申请承诺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服务合同(复印件)及付汇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8月27日前,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辖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2.9月10日前,各辖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将初审情况报告和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各1份(含电子版刻制光盘)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将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复审。对复审通过的项目,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3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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