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人命救助是每艘船舶、每位船员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近日,在北海斜阳岛附近海域,有一艘油船因为“见死不救”,被北海海事局开出罚单。 6月28日傍晚,在斜阳岛以南约6海里,一艘无名拖船因海上风浪影响导致翻沉,船上1人落水。 由于天黑加大了海上搜寻难度,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立即协调距离遇险船舶位置仅3海里的“金某油2”轮调头驶往指定海域搜救落水人员,但“金某油2”轮值班驾驶员无视指令,拒不履行海上人命救助义务。 随后,搜救协调员又与距离事发海域约8海里的“鑫田13”轮取得联系,该船在获知险情信息后,服从指挥,反应快速,并成功将落水人员救起。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责任船员“见死不救”的恶劣行为,北海海事局依法对“金某油2”轮立案调查。经调查,该轮当班驾驶员不仅拒不执行搜救任务,且未如实将搜救信息及时向船长汇报。 7月2日,北海海事局依法对该名当班驾驶员处以罚款,对船员处以记8分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积极参与搜救行动的“鑫田13”轮发出表扬信,并将该船纳入2021年北海市海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名单。 ——转自:航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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