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陵杯”奖),是南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金陵杯”奖评选由各在宁建筑施工会员企业提出申报,申报工程必须是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评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或过渡期间的优良工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 “金陵杯”奖每年评选一次,2月底开始申报,5月底评选结束。获奖工程数一般控制在申报数的60%左右。 “金陵杯”奖的评选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 一、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申报“金陵杯”奖范围: 1、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m2(含)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2(含)以上;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2(含)以上或单跨在24m(含)以上; 4、独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 5、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但有较大影响,有纪念意义或建筑风格独特其工程质量突出的工程。 为保证评奖工程的完整性,如主承建单位申报的工程,有合法分包方或配合方(包括安装、装饰、地基等单位)参建的其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左右,分包方或配合方应作为参建单位来申报。 二、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下列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1、外地来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我市以外的工程; 2、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3、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报监或安全报监的工程,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4、已参加过“金陵杯”奖评选而未被评上的工程。 三、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必须是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9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已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2、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标化合格或以上标准; 4、住宅工程的入住率应达到30%以上。 四、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申报程序 1、申报表(见附件2)在建设、监理、备案等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南京建筑业协会。 2、“金陵杯”奖申报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1。 3、申报“金陵杯”奖的工程,应由主承建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申报。配合承建单位的参建项目符合第七条要求的应作参建项目申报,由主承建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统一受理材料后,一 并报送南京建筑业协会。 五、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程序 1、南京建筑业协会对所有申报材料做好核实、登记、汇总的初审工作。聘请市住建委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若干个工程检查小组,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和评议,填报“金陵杯单位工程检查记录表”,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2、通过检查和评议,由检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初步入选的工程项目。 3、“金陵杯”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委员若干人。其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且担任专业技术或质量管理职务等方面的专家所组成。 4、评审委员会必须坚持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工程检查情况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工程。 5、获奖工程在南京建筑业协会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由市住建委、建筑业协会进行表彰。 六、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奖励 对荣获“金陵杯”奖工程的承建单位及参建单位,由市住建委、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金陵杯”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就是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申报相关细则内容了,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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