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带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制定了研发投入增长奖励专项政策。同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于2020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15%的企业,给予高出部分20%的奖励”。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北京研发投入增长奖励申报,希望有所帮助。 (一)北京研发投入增长奖励申报时间: 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27日 (1)对于2020年1-11月研发投入同期增速高于15%的企业,给予高出部分的20%资金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已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享受2020年1季度研发奖励的金额算在此次申报的奖励金额内。 (2)单家企业获得2020年研发投入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各企业奖励金额最低10万元(含),低于10万元不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无需四舍五入直接舍去不足万元部分。 (3)申报金额计算公式:(2020年1-11月研发投入-2019年1-11月研发投入*115%)*20%-2020年1季度已获得的研发费用奖励金额。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 企业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积极配合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且近3年在科创、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 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研发活动在开发区。 4. 企业2020年1-11月研发投入同比2019年1-11月增长高于15%。 5. 申报企业需为2020年创新研发季度调度的大中型重点企业。 6. 规上企业2019、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比需不低于3%;规下企业2019、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比需不低于6%。 1. 研发投入增长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 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彩色扫描上传; 4. 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20年1-11月、2019年1-11月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9、2020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 2019、2020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开户证明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1. 研发费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归集。 2. 申报奖励财务数据要合理,申报奖励的研发费用与帐载研发费用要一致且依据充分,不得列支非研发费用内容。 3. 研发费用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得为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及奖励资金。 4. 涉及奖励的两个申报周期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要一致。 5. 不存在其他不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研发费用内容。 6. 企业申报奖励过程中若存在财务造假等恶意骗补行为,一经发现,企业需退回全部申报资金,并纳入经开区不良行为企业记录,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7. 本政策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第十二条促贡献中营商合作局负责的“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2020年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医疗生产、销售等相关行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择高支持,同一公司不重复补贴。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27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