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率增加,人们觉得生活不下去就会选择离婚,而不是跟以前一样选择去忍让,离婚现在也是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那么关于离婚的八个误区你知道吗? 1、不怕不同意,起诉就要离? 有人认为,结婚自由,离婚也应自由。所以,即使对方不同意,只要诉讼到法院,也能很快离婚。离婚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诉讼程序是复杂的。 基于婚姻法对离婚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的严格限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比较谨慎的。因此,第一次起诉离婚,除非证据充分,否则判决不准离婚的机率很高。判了不离,就得再过半年才能起诉。 建议,如果有可能,还是好和好散,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是更好的途径。 2、我不同意离,就不能判离? 一个巴掌拍不响,强扭的瓜不甜。法官也不能用绳子把夫妻俩绑在一起,不让他们离婚。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不可能每次都判决不准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被告是否同意。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就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判决离婚。所以,拒收传票和拒不到庭是没有用的,只会对你不利。 3、签了离婚协议,有后悔药吗? 嫦娥姐姐吃了仙药移民月球后,想吃后悔药,可惜没有。离婚协议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是不能反悔的。但是,在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不存在反悔的问题,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算数的。 当然,离婚登记后,也有例外,如果有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离婚只有两条路,一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两条路都不是自动扶梯。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嫦娥和后弈,是交通工具所限,不一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是经法院审理,认为符合这一情形的,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得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分居协议,保留作为证据。 5、捉奸要捉双,捉到有赔偿? 捉奸,即抓住对方对婚外情的证据。但是,婚姻法所指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和多分财产的“婚外情”仅指重婚和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其他的“出轨”行为,例如一夜情、嫖娼等,不包括在内。 另外,捉奸时殴打“小三”、扒“小三”衣服甚至效仿古人游街示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被判刑。 遭遇婚姻的背叛已经是一次严重的伤害了,如果因捉奸不当被法律惩处,那就是二次伤害了。所以,请切记,捉奸有风险,取证需谨慎。 6、孩子一定判给母亲? 孩子归谁抚养,得看情形。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患有不宜与孩子生活的疾病或有能力却不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形和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判断。原则是,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孩子更有利。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自己的意见也是一个重要参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要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做笔录。 所以,离婚时应和孩子做好沟通,让孩子有心理准备。 7、结婚八年,你的就是我的?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个人取得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在2001年修订前,有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贵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结婚8年之后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个司法解释已经废止了。 过期的牛奶不要喝,喝了会肚子痛。过期的法律不要读,误读了会头痛。 8、办假离婚,可以逃债? 债务就像口香糖,你以为吐(离)了就没事,其实它可能还粘在你身上。 首先,假离婚是违法的,永远不要做违法的事。 其次,假离婚逃不了债。离婚前欠下的共同债务,仍属于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债主也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最后,小心陷阱。曾听过有老公利用老婆的善良和对法律的无知,骗老婆说,为逃债要办假离婚,其实是想早点离婚和小三结婚。 我们应该相信人性的善良,但也应该知道人性有恶的一面。 最后再多啰索两句。离婚必然对个人、家庭、子女产生重大影响,决定前一定要谨慎考虑。但是,也不要把离婚看成世界末日,只有把这当成了末日才是末日,就像李白的诗里写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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