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SEO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34|回复: 0

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复制链接]

2263

主题

2263

帖子

349

积分

积分
349
发表于 2019-4-24 15: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我们都知道合同一般是要签字和盖章的,那么如果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一、合同只签字但是没有盖章会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我不知道您的合同的具体内容,不知道它是否属于应当帮里批准/登记的那种合同,因此无法准确回答.要知道,租房子也不是随便的.因为有些房子要出租也要经过批准或登记,比如政府/军队的房子。
  假定它是不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那么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您想修改它,只能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了。但在合同变更之前,依照原合同执行。如果乙方不按原合同执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假定它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那么此时它尽管成立了,但没有生效。您只要另行协商就可以了,不必履行合同义务。但,即使是不生效,也不等于您没有责任。由于前一个合同成立了,而您又要求修改,如果您不与对方签定合同,您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附:《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这里:(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决定了,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无效合同的后果:
  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后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此规定,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不同而不同:无效合同未履行,双方也未因此遭受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将依照合同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对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如属一方过错造成,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自己的损失并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
  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深圳圣晨国际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来咨询http://www.cmbagj.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 外链吧 | 雨住水巷 | 五金修配网 | 免费优化 | 全能百科 | 万能社区 | 链接购买
  • 在线咨询

  • 外链吧正规seo交流2群

    QQ|手机版|小黑屋|佛性SEO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5 01:56 , Processed in 0.050654 second(s), 2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