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造成被害人重伤、伤亡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并且肇事者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肇事逃逸和解能不能撤销案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肇事逃逸和解可以撤销案件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不能私下和解的,需要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案件进行查缉。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北京律师china.findlaw.cn/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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