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受伤按理说应该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进行经济上的赔偿,但是有的公司规定了员工上下班不准许改变线路。如今因为改变线路,员工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下面珠海合同法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公司规章不能规定上下班路线。虽然公司有自己的规章,约束职工不得擅自离厂、食宿均在公司,但该规定并不能因此界定职工的上班路线仅仅为职工宿舍至车间。同时,认定工伤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自行制定的规章不能对抗法律的效力。因此,这类情况属于工伤。 相关知识:工伤包括哪些类型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法律上只有在工伤规定的范围之类就算是工伤,不能因为公司的规定而被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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