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研究开发审批内容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对本市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针对其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情况,予以事后补助。 二、企业研究开发设定依据(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四)《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规〔2021〕5号。
三、企业研究开发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结合当年度申请单位数量和预算规模,分5个档次、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预算资金测算表 | 研发费用
金额(X)/元 | 资助比例(Y) | 企业数量 | 资助标准/万元 | 测算资助
金额/万元 | 5亿≤X | Y≤0.6% | 41 | 300 | 12300 | 5000万≤X<5亿 | 0.2%<Y≤2% | 448 | 100 | 44800 | 2000万≤X<5000万 | 1%<Y≤2.5% | 862 | 50 | 43100 | 300万≤X<2000万 | 1%<Y≤6.67% | 7022 | 20 | 140440 | 100万≤X<300万 | 3.33%<Y≤10% | 6707 | 10 | 67070 | 50万≤X<100万的规上企业 | 10%<Y≤20% | 88 | 10 | 880 |
四、企业研究开发审批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二)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三)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0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五、企业研究开发申请材料(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原有系统账号已停止使用,需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https://sticapply.sz.gov.cn)。办理人员通过“个人登录”和“法人登录”完成账号注册;科研人员进入“个人登录”模块,实名认证后,进行科研人员登记;办理人员通过路径(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高企培育资助)在线填报申请书(系统帮助手册详见附件1)。
(二)2020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3)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2018年9月9日以前成立,2018年9月9日至今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
2.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4)。
....0755-26037122六、申请表格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截止至18: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截止至18:00)。 查看原文:https://www.kbosschina.com/zizhu/yanjiuka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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