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钦州一名女子凌晨与朋友聚会后,在街边遭一男子用胳膊肘锁住脖子,强行暴力拖拽塞进一辆白色小汽车内。在这过程中,女子大声呼救,周围市民上前呵斥男子将女子救下,男子随后驾车离开。事后当事女子回应,该男子是她前男友,已在派出所写保证书不再骚扰,谢谢帮她的陌生人。
单看视频,还以为被陌生男子绑架,要图谋不轨呢。既然已经分手了,还想用暴力绑架的方式把女友挽回,这男的真是暴力倾向,分的对。这要不是周围群众前来解救,这大晚上的,被绑回去,干的事情后果很严重!
这前男友采用了绑架的方式,但他不是为了财物,是为了爱情,所以并不构成绑架罪。事后该女子回应前男友在分手后多次采用暴力方式挽回她,我看真不是写个保证书就能算完了。我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她前男友的行为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好好教育他一下。不然,走在大街上就被突然勒住塞进车里拉走干啥都不知道,太没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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