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为了降低借钱人的风险,保证借款的归还,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会签订一份担保合同。有了这份担保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于是,一个债务关系中存在了三个相对的关系人,使得债务关系更为牢固可靠。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担保人可以脱保的几种情形: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 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无效保证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无过错则无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变更: 1、债权让与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的承担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生活中如果遇到纠纷问题首先想到的是上诉,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也浪费很多在朋友们的时间,现在催天下催收服务平台已上线,只要发布债权委托,有专业的催款律师看到了债权信息,会接受您的债权委托,向债务人进行催款,不仅节省债权人的时间还有效的追回欠款。催天下通过“信用+科技”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真正让信用成为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动力。 [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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