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证人的责任。担保有部分担保和全部担保。担保人有自己的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否具有追偿权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连带责任互有追偿权的,这是在侵权责任法范围内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享有追偿权的。 1、《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了“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 此时,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了“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害责任”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发生损害,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了“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的责任” 即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了“盗抢的机动车事故责任”。即盗窃、抢劫或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5、《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了“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6、《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了“驾驶人逃逸后对被侵权人的救济” 如果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7、《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了“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缺陷或者不合格血液输入责任” 即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因此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可以相互追偿。 生活中如果遇到上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上诉,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也浪费很多在朋友们的时间,现在催天下催收服务平台已上线,只要发布债权委托,有专业的催款律师看到了债权信息,会接受您的债权委托,向债务人进行催款,不仅节省债权人的时间还有效的追回欠款。催天下通过“信用+科技”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真正让信用成为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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