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财产案件中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避免财产遭受损失,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既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同样可以撤销财产保全,只要符合相关撤销的规定。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怎么撤销财产保全?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2、法院依职权解除;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解除条件如下: 1、《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民诉法》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涉外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6、《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诉前保全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第二,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第三,对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三个方向的选择,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对此债权人需要注意; 第四,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第五,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 第六,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七,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八,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九,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以上就是被人起诉了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该怎么撤除?相关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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