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他人借款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很多条款,其中在法律意义上,只要借款合同合法,出借人和借款人就需要遵循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以上就是有关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介绍,如果发生了欠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到催天下平台发布债权,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平台提供律师催款,律师函催款,催收公司追讨欠款,帮助债权人早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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