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这个词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有点陌生,对于一些购车者来说,在购买保险时会有代位求偿的规定。当被保险人遭遇侵权、合同责任和不当得利时,被保险人的追索权转移给保险人,以保护相关权益,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代位追偿需要什么资料 “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责任对方为机动车方)、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责任对方驾驶员《机动车辆驾驶证》、责任对方车辆《机动车辆行驶证》、责任对方的保险单、事故证明(报案时没有提供的)、损失确认书、车辆修理结算单据、“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责任对方为非机动车方)、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事故证明(报案时没有提供的)等。 代位求偿的实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保险事故由第三方的责任引起; 2、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保险责任事故引起的; 3、保险人必须在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 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 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是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的义务是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①、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②、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③、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④、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⑤、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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