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在录用我们的时候都会与我们签一份合同,那么你可知道合同法的效力是哪些?针对该问题,北京律师www.lawtime.cn/beijing收集了相关法律文集在下文为大家解答。 一、合同法的效力 1、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 二、合同法上规定的无效合同如下几种情况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在这里应理解为政治国家利益)者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指不特定的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即公共利益,此公共利益又可以还原个体的私人利益和集体利益)。 3、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4、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这一类型《合同法》未规定,但依《民法通则》第58条之强行性规定,其为无效合同当属必然。 相对无效的合同,系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损害了特定的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合同相对于该特定第三人来说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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