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是由违法作为或者是不作为而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国家机关承担的,需要由赔偿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申请,由公安机关进行审理查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申请人的请求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仅以口头形式作出的无效。那你知道国家赔偿的适用原则有哪些吗?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了解一下吧。 国家赔偿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从总体来看,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抚慰性原则。这三种原则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水平的赔偿标准: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 3、抚慰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所以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通常低于实际损失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