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了解到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对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应用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智能制造单元和智能产线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带来的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按照申报项目实际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入(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资金支持。其中,申报项目属于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开展关键工序、核心工艺、核心设备、安全设施等改造升级的,按照项目实际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入(含融资租赁)的30%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支持如下: 1.对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应用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2.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智能制造单元和智能产线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3.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1.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应在顺义区内,并在顺义区进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且统计行业分类应为制造业。 2.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企业应规范经营,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在安全生产、环保、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4.项目启动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之后,且项目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必须达到50%以上。 5.在顺义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的申报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6.同一项目申报内容若符合区内其他支持政策时,只可享受一次同类区级资金扶持。 符合我区构建主导产业新格局的高精尖产业项目,包括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都市等其他高精尖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装备及工业软件应用、智能单元与智能产线改造、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改造。 1.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工程化应用 具体支持内容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物流等关键技术装备及配套系统软件,智能制造设计、仿真、生产运行管理、质量追溯管理等核心工业软件,以及现场工程化应用。 2.支持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建设 具体支持内容包括智能制造整体规划、自动化设备与软件系统、网络设施与布局、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与应用、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精益改善、全过程质量、环境健康安全、能源管控、安全设施建设、生产制造过程智能管理与决策集成化管理平台、跨企业集成化协同制造平台等集成应用。 3.支持数字化建设 车间数字化车间包括采用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核心技术装备,开展车间总体设计、车间级工业通信网络、车间数字化设计与工艺仿真、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安全设施建设等,应用工业安全管理技术与产品,建立基于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的智能服务,实现制造过程现场数据自动化采集与可视化,以及计划、调度、检测、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4.支持智能工厂建设 智能工厂包括采用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核心技术装备、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系统与设备、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安全设施建设等,开展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仿真与优化,构建工厂互联互通通信网络,建立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技术防护体系,实现现场数据与生产管理软件自动化数据采集、集成与可视化,以及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高效协同与集成、智能决策支持,拓展人工智能的探索应用。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申报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经属地部门初审同意推荐后,在2021年7月16日(周五)下午4点前报送区经信局。 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材料。 1.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2021年度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书》要求组织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考核指标分析、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后续匹配能力。 (2)项目经费概算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设备(软硬件)清单(详见附件3),项目建设期内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详见附件4),以及与上述已投入资金凭据汇总表顺序、内容对应一致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采购合同、已投入资金发票复印件等。近期的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金筹措证明文件;(注:现场踏勘需要查看原件,请项目单位提前准备) (3)区经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按照附件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所有复印件须在表头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企业公章,联合申报项目应加盖联合申报成员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须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2.其他说明 (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重大失信行为的将收回全部补贴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2)获得补贴支持的企业,自补贴资金到账之日起5年内迁出顺义区的,须全额退还补贴资金。 (3)项目如未能按期完成,企业应及时向区经信局提出延期申请(申请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明确项目完成日期,如延期后仍未完成,企业须在一个月内退还全部补贴资金。 (4)项目如未通过验收,企业需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整改,整改后再次提交申请,区经信局组织进行第二次项目验收,再次验收仍未通过,企业须在一个月内退还全部补贴资金。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2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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