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小编认为“北京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由北京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具有极高的行业权威性,要求技术(产品)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性,并拥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通过认定有助于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推广应用,发挥市场端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时间及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启动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第一批(也就是总第十五批) 在线注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下午16:00,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 下午16:00。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三新认定工作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颁发证书。 (三)2021年北京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请单位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 2.领域范围必须是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指定认可的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要求,除此之外还好符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相关必要性地要求,并且在生产过程不能够超出节能减排技术标准的限定; 3.认定企业单位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认定企业单位要达到技术成熟和质量可靠的要求,并且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 5.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 申请书内容及撰写注意事项: (1)产品(服务)的基本信息、获得知识产权情况及产品介绍: ①申报的新产品(服务)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必须使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并且产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规格、型号、版本号等信息,如果产品拥有多个型号且技术参数无显著区别的可按一种产品(服务)进行申报,并将型号一一列明,且与提供的销售合同中的型号保持一致; ②应用领域: 要符合申报条件中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范围,在网站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的领域即可; ③知识产权获得情况: 发明专利包括已授权和未授权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专利,数量为10项以上选填10; ④产品介绍: 重点突出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用途,且不超过800字。 (2)产品(服务)的技术原理及创新点: 要符合申报条件中产品(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可以分条列出产品(服务)的主要参数及创新点,列出重点项即可,便于专家在评审时了解产品(服务)。 (3)产品(服务)的技术成熟度、工艺性、质量可靠性情况: 要符合申报条件中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需列出产品(服务)采用的技术标准情况及相关质量检测、认证情况以及市场应用情况等,如果国际或本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还需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4)产品(服务)的市场应用前景和产品(服务)的可应用场景以及可解决的问题等: 要符合申报条件中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需列出产品主要应用行业及目标客户、未来3-5年的经济效益及市场前景以及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可解决的问题需简洁明了,概括性说出作用即可,且不超过50字。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料文件。 3、国家和北京市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生产相关方面,以及销售的有相关规定和其他的特殊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 与所申报产品(服务)相关的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 (2)上一年度以及本年度销售合同及发票; (3)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材料和企业产品标准文本等: 申报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且上述标准需现行有效,其中企业标准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以上申报材料中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为必备材料。 温馨提示:如申报的产品(服务)已经产生销售,销售的合同或及发票也是必备材料。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2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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