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申报指南(含申报条件及材料)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申报位须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且统计关系在本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户籍或身份证地址属于本县的社会个人。本次申报时间在2021年3月19 日-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关于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具体的项目及各项目申报的条件及材料详细如下: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申报代理咨询:15855157003(可微信)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申报条件:
申报单
(一)实施细则第32条: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诚实信用承诺书,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对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实信用承诺书、新列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批文、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
3.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诚实信用承诺书,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实施细则第33条: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5万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且缴满4年(不含授权当年)年费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0.1万元奖励,年代理数量达50件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专利定额资助及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条件:
(1)本条款专利政策兑现,要求专利申请地为肥东县区域内;
(2)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
(3)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费凭证为准。
2.申报材料:
(1)专利定额奖励申报材料:《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实信用承诺书、《定额奖励专利明细表》、专利授权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奖励申报材料:《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实信用承诺书、《发明专利奖励一览表》、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含授权当年缴满5年年费)(原件审核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
(3)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材料:《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代理发明专利一览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实信用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实施细则第34条:对当年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不足300万元的企业,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2019年签订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不足3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还本付息的企业;
(2)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3)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4)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必须注明专利质押合同编号。
申报材料:
(1)专利质押贷款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9)、《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实信用承诺书;
(2)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3)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
(5)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
(6)企业专利权质押给银行的,由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贷款,银行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企业专利权质押给担保机构的,由担保机构提供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担保,担保机构对专利权质押担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声明,承诺此次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所有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均真实、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愿意接受失信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并取消申报补助资格。
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四)实施细则第35条: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支持开展标准制定,以标准为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排名前3位)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已有标准文本的;标准的实施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标准文本印刷出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
2.申报材料:
(1)国际标准:①国际标准提案;②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③国际标准发布公告;④标准文本;⑤国标委出具的国际标准制定相关证明。
(2)国家、行业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文本原件。
(五)实施细则第36条:支持试点示范工作,对新获得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 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批准文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项目。
2.申报材料: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六)实施细则第54条: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75万元、6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
(1)依法在肥东区域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机构或组织;
(2)企业、机构或组织在2020年度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2.申报材料:
(1)证书、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给予1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补。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机构或组织,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认定为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
依法在肥东区域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机构或组织;且当年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机构或组织、当年认定为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诚实信用承诺书,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