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进行讨要吗?
借钱不还的人在现实中很是常见,债权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债务,不得已向担保人讨要债务,那么担保人有替借款人偿还债务的义务吗?借款人不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进行讨要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 ?1、出借人可以要求你朋友偿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你偿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出借人在还款期满后六个月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两种: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统一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或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保证承担责任,所以应当要明确约定。随着的法律理念的改变,应当按现行的法律处理,准予债权人起诉连带保证人,这也是一种新的法律突破。三、在担保有效期内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不可起诉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属于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在这期间内债权人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该权利当然消失,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除了有债权人债务人外,还有担保人,一旦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或消失不见的时候,债权人是有权要求担保人进行还款,只是并非绝对,所以大家一定要多了解法律知识,以免自己的经济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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