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烟警"在行动
2003年12月31日下午5时30分。又一个祥和的一天,生活在鹤城的人们正在准备过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
当太阳即将收去最后的余晖,昼夜即将交替的时刻,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经济侦察大队中队长陈伟华在办公室,正要撕下癸末年最后一张日历,为2003年划上圆满的句号时。“叮铃铃……”突然桌上的电话铃响了起来。
陈队长急忙抓起电话,电话中传来商洛市烟草专卖局商州分局刘局长焦急的声音:“陈队长,城区南街发生了一起卷烟调包诈骗案,请你马上过来。”
案情就是命令,陈队长马上带上助手驱车前往商州区烟草专卖局。
“蹊跷”的假烟
陈队长赶到刘局长办公室后,刘局长迅速介绍了在场的有关领导成员,接着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案情。
于大妈下岗后,为了接济家用,在南街租了间门面房办起了一个副食店,同时零售卷烟。童叟无欺,诚信经商,因此尽管生意不很红火,但在附近还算不错。当天下午3时许,住在附近退休干部王老头到商店买了两盒蓝好猫卷烟,并当场拆开其中一盒抽时,只见烟盒中全是纸板片,哪有烟的影子,便对于大妈说:“你这是卖烟还是卖‘垃圾’。”同时,打开另一盒,里面同样是破纸板片,于大妈顿时傻了眼,说:“有‘鬼’!这是烟草公司送来的烟,哪会有假,烟盒上还带有喷着商州烟草公司的条形喷码及监督电话,莫非烟草公司在售假烟?”于大妈当即给王大爷换了两盒烟,并当场拆开核验无误。打发走王大爷后,于大妈马上向烟草专卖局打了电话。专卖局工作人员非常重视,立即赴南街于大妈处了解情况。到现场后,于大妈毫不客气地说:“没想到你们烟草公司还售假烟坑老百姓,我月收入也不过三四百元,这可叫我咋过呀 。”经稽查人员做工作后,于大妈终于心平气和下来,并说:“这条烟是一月前,你们公司老张开车送来的,同时给附近几家都送过。我这周围住的大多是收入比较低的人,好烟卖不动,所以往往一月,才卖一条蓝好猫烟,这也是今天才打开的。”稽查队王队长对于大妈说:“于大妈,你别着急,这烟绝对不是烟草公司做的假,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拿出一条蓝好猫烟,对于大妈说:“这条烟,你先留下周转着,决不会让你吃亏。”并交代于大妈保护好现场,准备进一步调查。
案情分析会
陈队长听取了烟草专卖局领导案情介绍后,立即带人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物证后,即赶回公安局参加案情分析会。
晚8时整,商州公安分局三楼会议室灯火通明,案情分析会在紧张而有序的进行。大家对现场提取的物证--假烟进行仔细观察。所提取的“烟”是陕西宝鸡卷烟厂出品的“蓝好猫”烟,在烟盒外包装上所印的“商州专卖”喷码标志,虽被于大妈撕开,但仍连在卷烟盒上,于大妈从一侧拆开后,取出两盒卖给大爷,将另外8盒取出后,烟盒中仍装的是硬纸板,外包装除于大妈撕开时略有破损外,其余完好无损,经仔细观察发现外包装烟盒另一侧有用刀片划过的痕迹,被人用胶带纸粘上,一般不易发现。
经过大家反复讨论,仔细研究,认为该案是一起卷烟调包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事先买好好猫烟,用刀片从包装烟盒一侧划开,取出烟,然后装入装有纸板的好猫烟,用胶带纸贴上划口,再拿到烟店趁店主不备实施调包诈骗。犯罪嫌疑人最少是两人的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既可能是外地流串人员,也可能是本地人员,也不排除烟草专卖工作员。犯罪实施地应是地处偏僻的烟店,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再次作案。
神秘的手机号码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陈队长他们立即展开侦破活动。按照局长部署,陈队长兵分三路开始侦察;第一路从区烟草专卖局内有关工作人员查起。从宝鸡烟厂送烟入库到烟库提烟、往烟草专专用配送车上装烟,从配送车运烟到送入零售卷烟户,整个过程中,均是严格按照规定制度认真操作,每个环节都是两人以上,且有专人监督,没有作案时间和可能。因此 ,初步可以排除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作案嫌疑,第二路,提醒城区卷烟堆售户,积极预防,并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三路则是对物证进行技术分析,先提取卷烟盒上所留指纹,但由于接触烟盒的人员多,相互重叠,已无价值。再从烟盒填充物硬纸板进行查证,可纸板实在是太普通了,一般人家中都有,而且没有留下生产厂家的任何痕迹。因此 ,五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侦破工作毫无进展,也没有得到犯罪分子再次作案的报告。难道犯罪分子闻到什么风声?是外地人回家过年?还是偶尔恶作剧或金盆洗手不干?还是侦破方向有误?
正当陈队长他们一筹莫展之际,2004年元月12日至15日3天间,一连发生12起卷烟调包诈骗案件,地域分布在城区、312国道沿线的沙河子镇、杨峪河镇等处,案件性质与于大妈处所发生的卷烟调包诈骗案类似,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接到报案后,陈队长他们立即开始了紧张的调查工作,同时将案情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决定并案侦查。陈队长将犯罪分子作案点,标在一张简易地图上,从该地图分布情况分析,犯罪分子是以城区为中心,二十公里为半径,乘车时间在20分钟左右交通发达的扇形区域。据此以及“小盗隐于野,大盗隐于市”之常规,初步判断犯罪分子应该住在城区,而在城区东北区则是犯罪分子作案的盲点区域,按照“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规律,陈队长进一步断定,犯罪分子可能就住在城区东北区。
更令陈队长振奋的是,从城区提取的一处调包烟盒中,填充物不是硬纸板而是学生作业本上撕下的纸,犯罪分子撕去了写有名字的作业本首页,可在一张纸上发现了一个写的歪歪扭扭的手机号码“139915635××”后两位被撕去,初步分析这一手机机主可能与犯罪分子有关。于是陈队长一行迅速赶到移动公司查询该手机号码的机主信息。经在移动公司查询得知该号码属于商洛市范围内的,通过办理手机底卡身份证复印件查出了相关的21位机主,对这21位机主身份进行一一分析排查,排除了20位与案有关之可能。只剩下一位可能有关。该手机于2002年8月16日申办,机主为商南县梁家湾人,找到机主李某后,李某是一个茶农,说他从未买过手机。当出具其身份证复印件让其辨认时,李某回答,身份证是他的,但在2001年6月在去商州办事时,在车站被人连几十元钱一起偷了,一直未找到,进而也排除了李某与该案有关之可能。
“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件侦破工作又进入死胡同。正在陈队长他们苦思冥想难以解开迷团之际,一天晚上陈队长在看电视时,看到了地下党为传递消息,用特制处理的纸条经过烟熏后显出笔迹,给他有了启示,他又一次打开所调取的物证、书证,在灯底下进一步观察。哇!奇迹出现了,他发现在烟盒填充物作业本第二页上留有“马东”二字,原来尽管犯罪分子撕下了带有名字的首页,但名字是用圆珠笔写的,透过纸背在第二页留下了名字印迹。从笔迹及书写内容看,作业本主人应是年龄在四至六岁之间幼儿园或学前班学生,犯罪分子可能与作业本主人有关。陈队长立即带领助手到城区各个幼儿园及学前班调查,特别把城内东北区作为重点,一连两天均无结果,当第三天在调查某小学学前班8个班400名学生时,仍未发现马东的字名。正当他们要撤离时,突然一个小女孩稚声稚气地对陈队长他说:“叔叔,你们寻马东吧,我知道,去年我和马东在一个幼儿园上学……”得到此消息,陈队长他们立即赶到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证实,马东小朋友2002年确实在该处就读过一年,可2003年年初就转走了,去向不明,并确认所提取作业本是马东在该幼儿园时所做作业。线索又断了,陈队长他们到城区几个派出所查户籍,经过两天的周折,终于在城区暂住户籍中查到了五个名叫马东的登记卡,其中3个在12岁以上,可以排除,另外2个符合年龄条件中一个住在城西区可以排除。由此找到了最后一个名叫马东的暂住地,但找到马东还不能说找到了犯罪分子。为了不打草惊蛇期间,陈队长他们到马东住地进行暗访,终于找到了马东所在的学校,在老师的配合下,见到了马东,马东证实所提取的填充物中的作业及图画正是自己的,马东谈了家庭情况。陈队长他们从其他途径取到马东父亲马耀华的照片,当即让部分被调包的卷烟零售店主辩认,其中有八家老板辨认后说,在三个月内马耀华与其一个同伙,每到一个卷烟零售处,都提出要买一条至两条蓝好猫烟,并称要仔细查看真假,但最终均只是购买部分零用品,以买烟钱不够为由将烟退回。其中另两处店主以收钱后才给取烟,马耀华纠缠很久才离去而未得逞,加之马耀华左眉部有一个很明显的痣,因此印象较深。与此同时,陈队长他们一方面监控马耀华的行动,一方面到马家床下提取到作案用的废旧好猫烟盒等。至此,八起卷烟调包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马耀华。
“捉鬼”行动
正月初六凌晨3时,鹤城的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欢乐中,我们的“稽烟民警”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将马耀华及其同伙抓捕归案。经过依法审理查明,马耀华系山西运城人,2000年以来与其妻子并携带儿子开始租房,在商州城做起了贩煤生意,开始生意还不错,可马耀华迷上了赌博,每赌必输,输了又想翻本,使其生活难以为继,妻子只得到他处打工维持家庭生活。从2003年9月以来,马耀华与其同乡刘某开始采取购烟、调包手段实施诈骗活动,先买回好猫烟,用刀片在外包装盒一边划开一缝,将整条烟盒中真烟取出;再找些空烟盒装入硬纸板或废纸,将处理过的烟盒装入好猫烟外包装盒中,然后用胶带纸贴住缝口。马耀华与其同伙连续作案10余起,涉及金额5000余元。由于所选犯罪均地处偏避地带,附近消费水平低,店主偶尔才会卖出几盒蓝好猫烟,因此有的被调包好几个月尚未发现,直到年终销售旺季,销售时才发现被骗。
至此,发生在商州城区系列好猫烟调包诈骗案,经过“稽烟警”的努力而宣布告破。
雨过天晴,阳光普照大地,鹤城更加明媚多彩。
(文中所涉及人员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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