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浆期货实物交割,对于质量有哪些要求?
质量规定:1、用于实物交割的漂针浆,其抗张指数、耐破指数和撕裂指数等三个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QB/T1678-2017《漂白硫酸盐木浆》中针叶木浆一等品质量规定,尘埃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优等品质量规定,且D65亮度指标应当不小于87%。
2、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应当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3、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同一生产厂生产、同一品牌的正品浆商品组成。
4、漂针浆交割以实测风干重计重。每一标准仓单的溢短不超过±5%,重量误差不超过±1%。
5、每一标准仓单应当载明重量和件数。包装应当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标准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纸浆期货交割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应当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及生产厂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与实物一致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产地证书(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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