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认定条件要求、申报奖励补助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陕西省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呢!需要咨询申请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的奖补项目政策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3053132051 一、申报主体1.地市科技主管部门;2.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二、申报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等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家安全保障或参与高水平国际竞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 三、申报条件1.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产业需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被纳入省级政府或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同时被纳入地方政府或高新区的年度工作计划;2.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产业应为所在地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营业收入需大于300亿元,国家高新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30%;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比大于3%;3.本年度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四、申报方式1.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线上申报;2.请拟申报主体积极组织材料,函报省科技厅申请管理账号;3.请各申报单位通过综合业务办理平台在线填写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4.请各申报单位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或邮寄)至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省科技厅将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后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五、其它要求1.已有创新型产业集群如更换主导产业需重新申报,论证通过后按新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管理评价体系。2.符合条件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可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原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资格自动取消。 申请可联系小编咨询:13053132051卧涛专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软件开发、企业孵化、高企申报等服务。好了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希望对您有帮助!想要申请的企业抓紧行动起来吧!欢迎联系小编了解更多陕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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