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又来了
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又来了据贵州旅游攻略消息近日介绍,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进信息消费、文化旅游消费、餐饮消费、购物消费联动互促,经贵州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开展“多彩贵州暖心消费季专项行动”,省级安排资金5000万,其中,针对贵州省温泉(含温泉酒店和温泉民宿)、民宿、滑雪等旅游产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多彩宝”APP向社会投放1100万元的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实现冬季旅游淡季不淡,提振旅游消费的目标。
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分为温泉消费券、民宿消费券与滑雪消费券,其中温泉消费券为“满200减100元”券1张、民宿消费券为“满300减100元”券1张、滑雪消费券为“满400减200元”券1张,消费者每人每批次可领取温泉消费券、民宿消费券和滑雪消费券各1张。
总活动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2022年2月15日,分三轮发放。第一批发放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26日,第二批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0日发放,第三批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5日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消费者通过下载“多彩宝”APP,进入“多彩贵州暖心消费季专项行动”活动专区参与领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自发券日起20个自然日,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按20天一个使用周期使用核销,未核销的消费券资金自动滚入下一轮发放。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能使用一次,不找零,仅限本人使用。消费者可通过“多彩宝”APP在文旅消费专区购买温泉、民宿和滑雪三个分类中的任意产品使用;消费者在支付时,通过微信付款直接使用消费券抵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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