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补贴1000万
华夏泰科了解到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对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应用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智能制造单元和智能产线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带来的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希望有所帮助。(一)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补贴按照申报项目实际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入(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资金支持。其中,申报项目属于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开展关键工序、核心工艺、核心设备、安全设施等改造升级的,按照项目实际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入(含融资租赁)的30%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支持如下:1.对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应用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2.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智能制造单元和智能产线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3.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二)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应在顺义区内,并在顺义区进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且统计行业分类应为制造业。2.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3.企业应规范经营,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在安全生产、环保、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4.项目启动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之后,且项目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必须达到50%以上。5.在顺义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的申报项目,优先予以支持。6.同一项目申报内容若符合区内其他支持政策时,只可享受一次同类区级资金扶持。(三)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范围符合我区构建主导产业新格局的高精尖产业项目,包括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都市等其他高精尖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装备及工业软件应用、智能单元与智能产线改造、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改造。1.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工程化应用具体支持内容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物流等关键技术装备及配套系统软件,智能制造设计、仿真、生产运行管理、质量追溯管理等核心工业软件,以及现场工程化应用。2.支持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建设具体支持内容包括智能制造整体规划、自动化设备与软件系统、网络设施与布局、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与应用、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精益改善、全过程质量、环境健康安全、能源管控、安全设施建设、生产制造过程智能管理与决策集成化管理平台、跨企业集成化协同制造平台等集成应用。3.支持数字化建设车间数字化车间包括采用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核心技术装备,开展车间总体设计、车间级工业通信网络、车间数字化设计与工艺仿真、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安全设施建设等,应用工业安全管理技术与产品,建立基于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的智能服务,实现制造过程现场数据自动化采集与可视化,以及计划、调度、检测、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4.支持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工厂包括采用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核心技术装备、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系统与设备、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安全设施建设等,开展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仿真与优化,构建工厂互联互通通信网络,建立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技术防护体系,实现现场数据与生产管理软件自动化数据采集、集成与可视化,以及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高效协同与集成、智能决策支持,拓展人工智能的探索应用。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申报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经属地部门初审同意推荐后,在2021年7月16日(周五)下午4点前报送区经信局。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四)2021年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要求1.申报材料企业按照《2021年度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书》要求组织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考核指标分析、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后续匹配能力。(2)项目经费概算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设备(软硬件)清单(详见附件3),项目建设期内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详见附件4),以及与上述已投入资金凭据汇总表顺序、内容对应一致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采购合同、已投入资金发票复印件等。近期的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金筹措证明文件;(注:现场踏勘需要查看原件,请项目单位提前准备)(3)区经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按照附件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所有复印件须在表头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企业公章,联合申报项目应加盖联合申报成员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须刻录光盘一并提交。2.其他说明(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重大失信行为的将收回全部补贴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2)获得补贴支持的企业,自补贴资金到账之日起5年内迁出顺义区的,须全额退还补贴资金。(3)项目如未能按期完成,企业应及时向区经信局提出延期申请(申请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明确项目完成日期,如延期后仍未完成,企业须在一个月内退还全部补贴资金。(4)项目如未通过验收,企业需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整改,整改后再次提交申请,区经信局组织进行第二次项目验收,再次验收仍未通过,企业须在一个月内退还全部补贴资金。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2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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